问:逾期没有办理续展手续的企业,还可以继续使用商品条码吗?
答:根据《商品条码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,被注销的系统成员不可以继续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。
问:我企业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续展手续致使厂商识别代码被注销,可以随时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恢复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吗?
答:不可以。《商品条码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、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,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,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。
以上信息由广州注册公司独家提供,如有商品条码过期;后果严重,条码过期常见问题相关问题,无忧随时欢迎您的咨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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